▲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时期 | | | |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到土地革命前期 (参看下一栏“土地革命时期”) | | 有利于开展农民运动,反对军阀统治。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,经济上分到土地,生活有了保障。大大提高了农民的革命积极性,保证了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。 | | 国共十年对峙时期(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、土地革命时期) | 路线:依靠贫农、雇农,联合中农,限制富农,保护中小工商业者,消灭地主阶级,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| | | | | 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;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。 | | | 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。1947年起中共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,解放区1亿多农民分到了土地 | 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可靠保证。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。 | | | 土地改革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:废除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,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 | 彻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;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,在政治上、经济上翻了身;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,为农业生产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。 | |
▲ 土地改革的变化和依据:由消灭封建剥削变为限制封建剥削,再到消灭封建剥削。由社会主要矛盾和革命首要任务的变化所决定。 ▲孙中山曾提出过“平均地权”的口号,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。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,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。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,国家按价征税,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,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,以防地主少报地价。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,重新解释三民主义,希望实现“耕者有其田”。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# W1 u; I4 }# ~
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(1941年),实行地主减租减息,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。 意义: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,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,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,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。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,1947年,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,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,制定了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。大纲规定:没收地主土地,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,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,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。在土地改革中,中共贯彻依靠贫农,团结中农,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,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。 意义: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。为了保卫胜利果实,翻身农民踊跃参军,积极支援前线。农民的支持,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。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,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。为减少阻力,孤立分化地主阶级,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,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,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,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. 意义:1.1952年底,全国土改基本完成,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;2.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,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;3.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,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;4.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,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;5.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;6.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。 三次土改的区别 三次之间的区别:第一次是民族主义时期,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,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致抗日,全国一致反抗日本侵略。第二次是阶级斗争时期,中国人民与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,实行有阶级区分的土地政策,联合贫下中农对抗资产阶级。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措施,所以保留了富农经济,减少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阻力,为经济恢复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。 第三次与前两次的区别:1.范围更广(以往是在根据地或解放区进行,这次是在全国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推行);2.目的有了新变化(以往是为了赢得革命的胜利,这次是为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和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);3.对富农实行了新的政策(以往是打击或限制,这次采取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,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);4.影响更深远(这次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,使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,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)。 土地改革的意义 1、土地改革的完成,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,地主阶级也被消灭; 2、农民翻了身,得到了土地,成为土地的主人; 3、这是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,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,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,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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